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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7/13   浏览次数:5585      [打印]

 

   夏季气温高,大量使用防暑降温电器设备,增加了线路的负荷,发生电气火灾的危险性增大。另外,夏季气候异常,天气多变,雷雨频繁、乱堆杂物、燃点蚊香、焚烧物品等也易引发火灾。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为切实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健全志愿消防队,完善灭火预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消防资金到位,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召开夏防动员会议、组织学习新的《消防法》、组织收看消防录像、消防演练并利用网络、专刊、横幅等,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要负责向所辖范围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提出防火要求,做好建筑工地、工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到期的工棚、临时建筑应立即拆除。

   4、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特别是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和禁止燃点蜡烛、禁止在床铺上使用台灯的规定。

   5、要教育师生员工不得向窗外、楼下抛物,不准乱丢烟头,不准焚烧物品和垃圾。要督促教职工清理住宅和楼道、阳台杂物,教育小孩不玩火、不玩电。出门关电、关气、熄灭蚊香、关好门窗,认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

   6、要完善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日常防火巡查。


   7、要清查灭火器和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制。

   8、加强对各种炉具及空调、风扇等用电器具的管理,杜绝“长明灯”;加强对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保管、降温工作,防止自燃、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危化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有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汽车防火知识的学习,防止汽车自燃等事故的发生;有电梯的单位要按照校行发保卫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

   9、暑假期间在些单位的房屋室内装修、维修工程,都要严格按照校行发保卫文件的规定,先报审后施工,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要在放暑假前对本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各类仓库、图书资料室及学生宿舍组织一次全面、严格的消防检查。通过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11、保卫处要在放暑假前对单位和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暑假期间,要安排检查单位值班情况和落实门卫制度的情况。

   12、暑假期间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好门卫值班检查登记制度。值班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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