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7/5 浏览次数:5694 [打印] |
关于农村特困生和涉农专业减免学费的通知 2010年6月1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文《关于2009年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0]20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将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减免学费对象为全日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公办学校一二三年级、民办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
|